如果被害人有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需要有实际依据,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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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19时许,杨敏酒后前往张向东经营的“苏荷夜色”KTV索要欠款,因张向东拒不开门,边骂边用砖块将该KTV两扇玻璃门砸碎。期间,杨敏叫来妻子及儿女,家属将其劝坐在该KTV门前绿化带旁。此时张向东持大刀从KTV出来,在杨敏头部、臂部各砍一刀,与杨敏纠缠在一起相互厮打,被他人拉开并将张向东的刀夺下,张向东回到KTV大厅。杨敏跟随张向东进入KTV大厅,二人厮打在一起,被他人拉开。杨敏家属将其扶出大厅,张向东随后从大厅走出,倒在地上,当场死亡。经鉴定,张向东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急性发作而死亡,生前外伤系死亡诱因。杨敏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福建铁马律师事务所吴友梁律师解答:
杨敏酒后因琐事与他人打架,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杨敏酒后与被害人相互厮打,双方均有伤害对方的故意,诱发被害人心脏病发作而死亡,对其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杨敏知道其女儿打电话报警,在现场等待公安干警到来将其控制,并如实供述案件基本事实,属自首;被害人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急性发作死亡,非杨敏直接伤害致死,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杨敏遇事不冷静,打砸玻璃门,辱骂被害人,对诱发本案有一定过错责任,且本案后果严重,又不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不能从轻处罚。杨敏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吴友梁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毕业于集美大学,毕业同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毕业后主攻诉讼业务,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以及债权债务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