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沈阳劳动仲裁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其依法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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