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具体包括: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取得资格。与之相对的是继受取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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