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始调解的时间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必须在民事诉讼审限内进行,即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会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会审结。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之路,离婚属于民事诉讼,审理离婚诉讼是必须在民事诉讼审限以内审结的,调解工作也必须在审限以内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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