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5天不发货赔偿三倍的规定是:商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且没有意向补充货源情况下,进行售卖,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按照买家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为五百元。商家违约不发货三倍赔偿的,买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买家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协会收到投诉后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确认属实的,进行相应的调解,要求商家赔偿买家的损失。买家选择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将解决结果告知买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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