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认定标准是通过考察行为人是否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作品从而使公众成员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来具体判断的。行为人是否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著作权人作品的,即侵犯了当事人所拥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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