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对于刑事案件,联名请愿书没有用。联名请愿书多是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为表达自己的愿望,以书面形式通过合法渠道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书,是群众表达自己态度的一种方式,没有法律效力,并不能作为法院定罪的依据,只能作为人民法院量刑时的一个参考,最终判决还需依据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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