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侵害群众利益的几个方面为: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拖欠克扣群众钱款财、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征地拆迁中不按照有关标准执行的,补偿款发放不及时的,对一些危险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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