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刑法在时间效力采用的原则有:从旧原则,即按照行为时的旧法处理,新法没有溯及力;从新原则,即按照新法处理,新法有溯及力;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要按照新法处理;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处刑较轻的,则要按照新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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