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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