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证遗嘱遗失的,在当时办理公证的公证处会有当时办理公证的档案,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复印一份,并由公证处在复印件上盖上公证处的公章后,此复印件与原件具体同等的法律效力。遗嘱公证书一式两份,一份在公证申请人手里,一份在公证处存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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