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集体财产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1、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2、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3、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4、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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