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处方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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