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开除公职是政务处分的一种,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警告,六个月;
记过,十二个月;
记大过,十八个月;
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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