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以下情况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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