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青海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婚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在前款规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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